今天要介紹的是塗鴉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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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鴉(Graffito)意大利文之意是「亂寫」,

而塗鴉(Graffiti)(複數形態)則指在牆壁上亂塗寫出的圖像或畫。

基本上,Graffiti是一種近於書寫的行為,文字佔相當多數,

形象的符號或圖形、標誌等也是常見的內容,但多半的形象是以類似書寫的方式,

扼要地表明意圖,不刻意去細緻描繪。

 

現在台灣的街頭藝術家也越來越厲害了....

 

Graffito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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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社會背景:

   1960年代到80年代的紐約市區是個充滿熱誠又講求快速步調的城市,居住環境的狹隘把生活拋露在街頭,加上社會的貧富差距懸殊,對於生活在此種社會壓力下的次文化社會邊緣人,已足以形構成所謂的反文化小團體。何況貧民區裡有著一群被視為社會問題的失業、失學的西裔或黑人青年。他們在反種族歧視、反戰、反性壓抑、反權力壓抑的運動思潮中,觸及到生存環境所帶來的種族問題、貧窮、就業的束縛,形成一股地域性的反文化社會行為。塗鴉就起源於瀕臨毀滅的紐約社會邊緣,由一群可與當局挑戰的小孩將世俗文化的碎片再重新架築起來。它開始於60年代後期,至80年代盛行不衰。從70年代後期到80年代已有一群藝術家依此維生,發展其有獨特風格的塗鴉藝術。



二、塗鴉之意:

  塗鴉(Graffito)意大利文之意是「亂寫」,而塗鴉(Graffiti)(複數形態)則指在牆壁上亂塗寫出的圖像或畫。基本上,Graffiti是一種近於書寫的行為,文字佔相當多數,形象的符號或圖形、標誌等也是常見的內容,但多半的形象是以類似書寫的方式,扼要地表明意圖,不刻意去細緻描繪。



三、塗鴉藝術的形成與發展:

   1970年代初期,當罐裝噴漆隨處可購得後,從地下鐵的火車車箱到月台上、到街道的牆面,一直到廁所裡的壁面,到處可見各式各樣色彩鮮艷的塗鴉。早期的塗鴉創作以文字為主,那些塗鴉畫的創作者稱自己為「寫手」(writer)而非「畫家」(painter),而且通常是匿名的,他們流行用街道號碼取假名,比如TAKI 183、JULIO 204、FRANK 207,畫地盤的意味十分濃厚。大部分的塗鴉創作者既不是專業藝術家也不是藝術系的學生,而是來自於布朗克斯、布魯克林與哈林區的街頭少年。塗鴉的行為本身是一種對於權威的反叛,而塗鴉的本身是一種表達的形式,藉由這樣的行為,或許從藝術的角度來說:行為藝術,很快地引起社會、政治界、媒體以及主流藝壇的注意,於是塗鴉文字逐漸減少,轉變成大型精緻的卡通圖像。學院派藝術家也跟進,於是專業塗鴉人開始出現,類似像聯盟的團體也紛紛出現了,之後塗鴉繪畫開始進駐藝廊,供人「欣賞」、「收藏」、「買賣」、「投資」。世界各國便興起了一股塗鴉熱潮。塗鴉藝術的命運,跟同時期崛起的搖滾樂十分類似。一開始人們藉這種創作型態反抗體制、表達不滿、發洩情緒、控訴社會,結果卻被整個資本體系收編,由原先的反文化成為藝術的主流。



  1970年代到1980年代,紐約的畫廊開始舉辦塗鴉藝術展覽,把街頭的塗鴉藝術家請到畫廊中來,塗鴉因而成為高雅的藝術創作形式。重要的展覽活動有:

1. 最早的塗鴉藝術展覽是1972由紐約曼哈頓的蘇活區的「刀片畫廊」舉辦。

2. 1975年聯合塗鴉藝術家(United Graffiti Artists)在紐約的「藝術家空間」(Artist Space)展出。

3. 1980年推出「時代廣場展」-「塗鴉」從此真正開始大批地展示,並引起藝術界的矚目。

4. 1983年是塗鴉藝術的顛峰期,首次的美術館大展在鹿特丹的伯依曼斯-范·波尼肯美術館(Boymans-van Beuningen Museum)展出。

5. 「後塗鴉」的展覽則在辛德尼·杰尼斯(Sidney Janis)的畫廊舉辦。



四、塗鴉的風格戰:

1. 早期塗鴉喜好以單一色彩,並用非雙關性引用語,如「煙縷的符號」及哈囉等。

2. 接著,將文字形式箭矢化變成王冠,讓它戴在人物頭頂上以示莊嚴。

3. 後來,以耀眼、醒目、突出為目標,開始以高彩度噴漆再地鐵或大街道上大寫自己的魂名並以對比色或黑色將其圈圍,甚至又以鑲條、斜紋、星形、西洋棋盤或圓點花樣等裝飾,希望將名字突顯出來。

4. 70年代中期,以改變自我的象徵形式出現,內容大多為卡通影片的英雄人物,這些人物大多以被攻擊的姿勢出現。

5. 塗鴉背景愈來愈複雜,噴漆因為裝置的改良而使功能發揮到極致,燃燒的太陽、星星、子彈劃風而過,風景畫、自畫像、抽象符號等,組合並重生出另一個有趣的畫面。



五、塗鴉者與塗鴉藝術家的差異:

1. 塗鴉者沒有傳統的包袱,可以自由創作,直接傳達其情緒;受過學校訓練的塗鴉藝術家則以美學的態度來調和社會現況。

2. 塗鴉者以一種無特殊記號的簽名方式,出現製造突出群眾的風格;塗鴉藝術家則以一種去除個人化的風格融入群眾中,其作品風格如廣告或政治宣言,以標準的印刷字體簽名。



五、美學觀與社會學的探討:

  談到塗鴉,它通常給予人兩極化的看法;大多數的人都將它視為一種破壞、污損、瘋狂、侵犯、恐嚇;但有一些人則認為塗鴉是一種真正的美學性產物,是被壓制者或沒有發言權者個人性的表白,例如,卡吉(John Cage)就認為我們應該珍惜每一個塗鴉記號;1974年作家諾曼o梅勒(Norman Mailer)在她出版的「塗鴉的信仰」這本書中,把塗鴉的現象看做是對罪惡的工商文明之種族性反叛,並將它浪漫地解釋為社會自由的無秩序顯示;藝評如蘇勒o加布立克(Suzi Gablik)則認為那些街頭少年被渴求新鮮的藝術市場所發掘。



六、代表人物:

1. 奇斯‧哈林(Keith Haring): 1980年代期間紐約派中最主要的領導人物。他對於1980年代流行的觀念藝術與極限主藝術具有很明顯的反感,而對於街頭到處可見的塗鴉和老普普的一些藝術家作品有很濃厚的興趣。美國普普藝術家湯姆o奧登斯(Tom Otterness )的作品「渡渡鳥」,那種具有卡通角色的歡樂趣味的特徵對他影響很大。哈林的作品充滿了非常歡樂的小人形象,也有大量的性象徵形象,描繪的手法非常流暢而簡單、明確,遊戲感很強。他的許多作品都被稱作「無題」。他的「小人」形象目前也被廣泛地應用在服裝、室內裝飾、廣告設計上。

2. 尚-米契‧巴斯奎特(Jean-Michel Basquiat): 非學院出生。運用非洲圖像,色彩鮮明,涉及美國社會有色人種議題,可說是有色人種在美國社會的典型。

3. 肯尼‧沙佛(Kenny Scharf): 攫取了卡通動畫、超現實等特長,表現出俗艷、豐富的視覺世界,強烈的刺激視覺。

4. 奎諾尼斯(Lee Quinones)

5. 弗圖拉2000(Futura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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